三伏天plus版来袭,臭氧污染“爆表”当如何?
2022-07-19
近日,青岛一木门有限公司因生产项目未经生态环境部门批准擅自投入生产且生产过程中产生喷漆废气,未配套安装污染防治设施被罚65万元。 青环胶罚字【2021】063号 处罚日期:2021年08月09日 处罚文号:青环胶罚字【2021】063号 违法事实:2021年6月3日,我局执法人员***、***对青岛**木门有限公司进行现场检查,发现该公司木制家具生产项目未经生态环境部门批准擅自投入生产,生产工艺:原料(板材)—打磨—喷漆—成品,生产过程中产生喷漆废气,未配套安装污染防治设施。 处罚依据:依据《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第二十三条第一款和参照《山东省生态环境行政处罚裁量基准》(建设项目管理类)序号8。 处罚内容:陆拾伍万元整处罚金额:650000(元) 执法单位:青岛市生态环境局胶州分局 执行情况:未履行
素材来源:青岛市生态环境局
整理:《VOCs前沿》
最新资讯
关于我们
产品分类
解决方案
项目案例
新闻资讯
联系我们
免费咨询电话:
400-688-3268
地址:惠州市仲恺高新区潼侨镇金星村52号
公众号
业务咨询/报价
手机官网
版权所有©广东合力创蓝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粤ICP备18037310号
免费咨询电话
400-688-3268